保险资管新规征求意见 首提对自然人发售,打破刚兑,回归资产管理本源
备受市场关注的保险资管新规正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这份名为《保险资产管理产品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的文件,在保险资管领域引发了广泛讨论。作为落实资管新规的重要一环,此次新规不仅首次明确了对自然人发售的可行性,更坚决重申了打破刚性兑付的监管导向,标志着保险资管行业将迎来更深层次的变革。
首提对自然人发售,引入金融机构代销
与以往保险资管产品主要面向机构投资者不同,《征求意见稿》的一大亮点是首次明确提出保险资管产品可以向自然人发售,但并非直接销售,而是“可以由金融机构代销”。这一规定被业内视为保险资管产品扩大投资者范围、拓展资金来源的重要举措。
具体而言,《征求意见稿》规定,保险资管产品可以按照有关规定,通过银行、保险、券商等金融机构进行代销。这意味着,未来符合条件的自然人投资者,有望通过代销渠道购买保险资管产品,分享保险资管机构的投资管理能力。不过,监管对代销机构也提出了相应的资质要求和责任,以确保销售环节的合规与适当性。
业内人士分析,向自然人开放有助于提升保险资管产品的市场影响力和资金募集能力,但同时也对投资者的风险识别和承受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因此,设定合格投资者标准至关重要。
坚决打破刚兑,不得承诺保本保收益
新规最核心的监管精神之一,便是坚决打破刚性兑付。《征求意见稿》明确要求,保险资管产品不得承诺保本保收益,不得以任何形式垫资兑付,不得开展或者参与具有滚动发行、集合运作、分离定价特征的资金池业务。
这一规定直指资产管理行业的顽疾。长期以来,部分投资者习惯于“保本保收益”的隐形保障,导致风险定价扭曲,市场纪律弱化。新规重申“卖者尽责、买者自负”的原则,旨在推动保险资管产品回归“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的资产管理本源,促使投资者和金融机构共同承担投资风险。
为了落实打破刚兑,新规还要求保险资管机构加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做好信息披露和风险揭示,并禁止使用“保本”“保收益”等误导性表述。监管将强化对违规行为的处罚,确保政策落地见效。
回归资产管理服务,推动行业转型
整体来看,此次保险资管新规征求意见稿不仅是对资管新规的细化落实,更是推动保险资管机构回归资产管理服务本职的制度保障。通过打破刚兑、限制通道业务、规范产品分类等措施,新规引导保险资管机构提升主动管理能力,专注于为投资者提供真正的专业化资产管理服务。
随着新规的正式出台,保险资管行业将步入更加规范、透明的发展新阶段。投资者也需要转变理念,认识到“收益自享、风险自担”是资产管理的常态。唯有如此,保险资管市场才能健康发展,更好地服务于实体经济和广大人民群众的财富管理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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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6-10-05 10:22:40